单位大门标语 民政法制宣传标语

1、维护人民利益,改善民生,落实公民权利,造福人民。

2、加强文明意识,提高文明素质。

3、敬业、诚实守信、公平公正、服务群众、奉献社会。

4、以人民为基础,为人民救济。

5、在服务中实施管理,在管理中实施服务。

6、以人为本,构建和谐湘潭;以德治国,彰显新文明。

7、爱人民,利人民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

8、推进行政执法服务型建设,建立管理、执法、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。

9、完善行政执法方式,促进和谐执法关系。

10、打造精神家园,打造辉煌民政。

11、打造第一良家,打造贴心民政。

12、家庭服务周,民政关系密切。

13、推进行政执法服务型建设,为中原经济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。

14、分享党和中国共产党的关切,解决人民的困难。

15、人民有要求,我有帮助,人民有希望,我有帮助。

16、爱国守法,明理正直,团结友爱,勤俭自强,敬业爱岗。

17、城乡低保制度是一项涉及道德、政府、民生的工程。

18、创造优质服务,树文明形象。

19、树民政文明新风,创民政时代精神。

20、树立科学发展观,促进三大文明协调发展。

21、推动创建卓越,构建和谐民政。

22、与时俱进,谱新民风;求实进取,创建文明单位。

23、服务从心开始,为人民服务。

24、以人为本,民政为民,服务民生,传递关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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